16岁以前,我几乎没完整地唱会一首歌,我对歌曲敬畏有加,从未想过要成为一个歌唱家。我鄙夷那些把歌曲吊在嘴角随意哼的人,我认为歌唱是有艺术尊严的,那种把歌唱降格为唱歌的行为是对歌曲和歌唱艺术的亵渎,因为唱歌是随意的没有技术要求和深情投入的。我父亲甚至给那些学习不好又酷爱哼歌的人这样定义:简直就是二流子!
直到高中,我才完整地学会了两首歌:《满江红》和《十五的月亮》。我对歌唱完全没有信心和感觉,也不喜欢这两首歌,但我学会了它们并在学校的文艺节上获得名次。一个擅长跳舞的女同学固执地认为我的嗓音不错,甚至比邻校一个有名的校园歌手都不差,是她把我生拉进她策划的歌舞表演组合。我想,获得名次和我父亲是学校的教导主任不无关系,而她对我的不客观评价源自她心里的一个秘密。她与其说是在发掘我的嗓音还不如说是想发掘我的心脏。
《迟到》、《一无所有》、《冬天里的一把火》等歌曲像社会青年,从校外爬过围墙流窜到校园里,把那些爱唱《童年》、“清晨来到学校读书”的纯情女生弄得面色潮红。男学生发现这个秘密后,一到课间就跺着地板使劲吼:“她啊啊啊,温柔又可爱,她啊啊啊,美丽又大方”……“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哦哦哦,你这就跟我走”……“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熊熊火焰照亮了我”。
我非常不喜欢这些歌曲,包括比这些稍稍文艺一些的《雨中即景》、《龙的传人》。只有极少歌曲能从耳朵闯到心里来。比如《春光美》、《请到天涯海角来》。那时我唯一爱唱的一首歌是《恰似你的温柔》。
一个同学买了一台小收录机,为了试音效,晚自习后把我拉到学校食堂的大厅里录我的歌。大厅一片漆黑,收录机的红灯在售菜的窗台上闪动,我的声带在混合着隔夜菜馊味的空气里颤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就像一张破碎的脸……”然后我第一次在录音设备里听到自己的声音,音色陌生,咬字不准,我的声音在自己脊背上播下一片鸡皮疙瘩。我发誓再也不想听到自己的歌声了。
这次实验加深了我对邻校校园歌手王忠的崇敬。他是我读小学时的邻居,文化学习很差,每天坐在灶间边给妈妈烧火边高声歌唱,惹得每个门前路过的人纷纷驻足讪笑。我原以为他是个和我一样普通的孩子。到高中,王忠突然成了闻名县城几所中学的校园歌手。他只靠听收音机上的每周一歌,就无师自通学会了美声唱法,我们学校举办文艺节都要请他来唱歌。1987年他就会唱歌剧《费加罗的婚礼》的选段。高考时他的文化课只考了200多分,最后仍被师大音乐系录取。夏天的一个傍晚他拿着请柬来请我父亲喝他升学的喜酒时,我父亲猜了老半天也没弄明白他家在操办什么喜事。
十七八岁时,我基本没有朋友。那时我是个活在未来时态的人,对当下的生活并不太在意。“考上大学之后”是所有句式的状语,似乎这之前的时光天生是要充当炮灰的。一栋1954年修建的二层木楼是我每天把时间炼成飞灰的地方。我的教室在二楼最东一间,光线很好。一下课,我们就扶着木栏杆眺望城区和饶河,想象高中毕业以后的日子。1988年4月25日下午放学后,我在座位上出神,一个和我交往不多的男同学走到我身边说:今天是你生日吧?他看看四周没人,突然说:我没什么送给你,唱支歌给你听吧。然后他站在从窗口透进来的瑰丽光线中,昂起头,红着脖子唱了一支歌。歌名我早忘了,他的演唱水平也很一般,但他扶着我的桌角在黄昏的霞光中动情演唱的样子至今还历历在目。
我忽然产生了对歌唱的向往,虽然那时我还不相信自己的歌声。那时我更自信的是自己的文字和绘画。
他的面孔轮廓分明,却白得一张漂洗过无数遍的纸。他的衣服也以白色居多,都不是家常的款式,时刻都像是刚从舞台上下来,在去食堂的路上也走着模特步。他是英语系的老师,却以唱歌闻名于师专内外。我听过他在校园晚会上唱《我怎么哭了》,音色出人意料地非常浑厚,唱得确实很棒。他常在自己房间练歌到半夜,招致比邻的男学生宿舍不时有人向他的窗户泼洗脚水。那些体育系的男生说,他老是带高大俊郎的男生去房间过夜,性取向十分可疑。我跟着一个朋友去过他房间,墙壁上挂着他在某次演出间隙和费翔的合影。房间里有种暧昧的男士香水的味道。他正在那里用娘娘腔很霸道地训斥两个来学歌的女生,我旁听了几分钟就退了出来。
那年头的男歌星里那种风格的很多:陈汝佳、蔡国庆、毛宁都是如此,漂亮得让大多数人觉得自己很俗。似乎男歌星是男人、女人之外的第三种性别。
师专每学期都有许多文娱活动,我从不参加,我甚至连文学社都不参加。那些在舞台上捏着嗓子唱《狼》和《再回首》的人,虽然能博得女生的一些掌声,但我从不羡慕他们,总认为他们和流行歌曲一样肤浅,他们只是在唱歌而不是歌唱。我比较羡慕的是政教系一个会吉他弹唱的男生。余干人,长得也有点余干风味:粗糙、矮壮。他沉默、嗜酒,擅用喉音唱歌,曾入围全省高校校园歌手大赛决赛,由于紧张忘词没取得更好的成绩。他是校园里的另类歌手,名字也很另类,叫官海棠。他总是一个人在洗衣房里弹唱到半夜。连《爱的奉献》这样主旋律的歌都能唱出很沧桑的味道。
我爱上吉他弹唱可能和官海棠关系很大。我和朋友老吴开始自学吉他。老吴懂乐理,整天猫在刘天礼的吉他书里摸索,我在他开拓出的大路上阔步前进。刘天礼的和弦配设繁复但不实用,在我看来还不如官海棠有创意,为此我还特意登门拜访了官海棠。我没说自己也弹吉他,只是慕名来欣赏。他赤着脚蹲在床上,像那个时代的先锋诗人那样既傲慢又有着出人意料的瞬间随和。他抽了我几支烟,嗡声嗡气地说了几句什么,就掳起袖子弹唱了一首《驿动的心》,并告诉我,因为没钱抽烟,这把琴很快要卖掉,等有了钱再买回来。
我和老吴点着蜡烛在熄灯后的教室里练吉他。我学会弹唱的第一首歌是《爱我》:“为什么要伤悲,为什么要流泪,莫非是黑夜里没人来陪你伴你相依偎……”吉他的钢丝弦把嗓音修饰出金属的光泽。我第一次被自己的声音感动了,抱着琴不停地向黑暗索求爱情。紧接着又学会了《请跟我来》和《驿动的心》,对吉他弹唱异乎寻常的热情使我在一个月之内把自己速成为地下歌手。
最初只敢躲在无人的教室唱,逐渐地过渡到教学楼的楼梯拐角处,那里共鸣效果好,吉他的音箱对着墙角,弹射回来的声音异常洪亮华美,歌声也是如此。也就是那段时间,我忽然找到了能发出颤音的发声方法,我有了歌唱的信心了。我和老吴,一面用吉他弹唱流行歌曲,一面用共鸣法唱美声风格的艺术歌曲,比如《三套车》、《乘着那歌声的翅膀》和《茶花女饮酒歌》。我们成了不折不扣的地下歌手,不参加学校和系里的正式演出,但是在夜晚的楼梯角、在草坪上,我们的歌声到处传播。我觉得抱着吉他在舞台上唱歌是不像话的,因为吉他是本性孤独的乐器,不适合在众目睽睽下作秀。我尤其看不得四个男生抱着吉他排着队在台上合唱一首歌,像生产队的四个锄地能手,样子特傻特造作。
我会的和弦有限,但弹唱效果不错,一分热能发出十分光。个别女生因此爱上我。个别男生,带着新买的吉他和香烟来找我学琴。女生的爱我愿意接受,因为我会弹唱《请跟我来》、《爱我》;男生的烟我不敢抽,因为我仅仅能弹唱《请跟我来》和《爱我》等几首简单的歌。
师专三年,只登台唱过一次歌。全系革命歌曲合唱比赛,由于个子高还会点共鸣发声法,我被选作班合唱队的领唱,脸上涂着油彩,每日下午在学生食堂大厅苦练。歌名忘了,歌词还有几句残留在大脑皮层上:“雪皑皑,夜茫茫……红军都是钢铁汉,千锤百炼不怕难……”那次合唱,千锤百炼的成果是什么,已记不清了。
他们在打牌,不止是用手、用脑,还用嗓子打牌。他们用嗓子把牌提到头顶,然后狠狠地砸下来。油墩街中学的夜晚被这样的声音主宰着,我坐在他们边上,看被他们抛弃的电视。我刚分到这所中学,房间里什么也没有,偶尔会去当地老师的房间看电视。在牌的叫嚣中。胡里奥的歌声从屏幕里溢了出来:“当我,离开可爱的故乡萨瓦那,你想不到我是多么悲伤……”他唱的是我听不懂的西班牙语,但比磁石还有魔力的歌声一下子把我抓住了。
我从未想到一个人居然可以发出如此动听的声音。那时我比较喜欢的歌手是齐秦,但是听了胡里奥,齐秦就显得太单薄小家子气了。齐秦所有的忧伤和孤独都写在脸上,他总爱把背影镶嵌在沙漠、荒原和铁轨上。胡里奥不是这样,他穿着西服很放松随意地在舞台上走来走去,有时还坐在地上唱几句。他微笑地诉说着悲伤和深情,他的歌声和风度严重感动了我。我从屋里出来,走进空旷的夜色,激动得不知所措。他的歌声从后面追了上来,1991年冬天,我在的乡村的夜晚认识了遥远的胡里奥和他的鸽子。我愣在黑暗中,眼泪差点涌了出来。
那段日子,我对歌唱的热爱和依赖超过了写作。或者说,歌唱帮我度过了在乡下的数百个漫漫长夜。我常在晚上跑到离学校挺远的的水库边去练声,有时还骑着车去景湖公路上唱。每当有汽车驶过,就唱平时不敢唱的最高音,似乎要用歌声把马达声摁倒在公路上。在房间的时间也大部分用于弹琴唱歌,以致于一些准备考音乐系的高三学生常聚在我房间和我切磋歌唱方法,教导主任甚至打算让我在语文课之外兼几个班的音乐课。
油墩街集镇上云集着一帮退伍待业在家的年轻人,把无处发泄的精力用于在马路上称王称霸。学校的老师骂他们是罗汉,他们骂老师是臭老九,还时不时到学校来寻衅打架。他们走进学校时,槐柳的枝叶都要发抖。学校里唯一不怕他们的人是我。有天晚上,他们来敲我的门,想听我弹吉他。他们中的一个,在部队时也练过吉他。我的弹唱远远超出他的水平,他们听得很感动,说学校里所有老师他们只佩服我一个,其他老师什么也不会却喜欢端着个臭架子。他们要认我做哥们。这个我没有同意,歌唱是我内心的事,我不需要那么多人来搅扰它。
离油墩街10几里外的漳田渡有个姓盛的小个子小伙,主业是开摩托店,却梦想成为歌星。他常骑着摩托来找我谈音乐,有时接我去他家喝酒。他自称有个表姐在武汉大学音乐系读书,教了他许多歌唱方法。他示范给我看,唱起歌来胸腔像个鼓风机,呼呼地响个不停。当时我辅导学生搞了个“爬山虎”乐队,在集镇的电影院售票演出,他主动要求加入。我弹唱时镇上的姑娘和罗汉纷纷鼓掌,轮到他和我合唱时,有人往台上扔烂苹果和石头,他的头被砸破了,血蚯蚓似地在额头上蜿蜒,他仍微笑着深情款款地把歌唱完,最后还很欧式地鞠躬谢幕。他唱得其实很好,我不知为何有人砸他。
另一个小伙子田钢,家在油墩街附近的村庄,刚从浙江打工回来,带回来一个小巧漂亮的外地女朋友。他发明了一种自行车防盗锁,即将获得国家专利,在人指点下来请我写个消息投给县报。发现我的吉他后,他找我的目的发生了偏移,非要我教他弹唱。我的吉他水平其实不足以做别人的老师,我一再推让。第二天一早,他竟买了把新吉他带着女朋友登门来求,他个子比我还高不少,在一米八三以上。我没办法拒绝,请他们去学校厕所边的小吃店吃炒粉。我们成为朋友,还有他的女朋友。我们唱歌时,那女孩就坐在床上翻我发表的诗文,不时抬头用普通话表达她的景仰之情。
后来我才知道,田钢那时已穷到了没钱吃饭的地步,买吉他的钱是连夜借来的。春节一过,他们就回浙江给人看鱼塘去了。一个月后,我收到他女朋友的信,怀念我房间里的歌声,并祝愿我找到一个漂亮善良的女朋友。然后,他们彻底在我生活里消失了,就像我在油墩街的歌声,刚在夜空响起,便被无边的荒野吞没。
九十年代初,县城总工会歌舞厅十分跑火,那时还没有专门的卡拉歌厅。歌舞厅也没有专职歌手,要在歌舞厅点唱一首歌得付10块钱。在乡下做老师和刚调回城的那3年,每个寒暑假我都泡在工会歌舞厅里。我基本不跳舞,就是去唱歌。10块钱唱一次,唱了几次后,年轻的老板娘来找我。她比较瘦,眼圈描得很黑,身材性感。她问我是不是学声乐的。我说不是,只是爱唱歌。她把音响师和守门的叫过来,让他们记住我,以后我过来玩,不用买门票,唱歌一律免费,当然她也不付费给我,还可以免费带一两个朋友进来。
这样我成了县总工会歌舞厅的客串歌手,我每天晚上都要唱的歌是《北国之春》、《红河谷》、《友谊地久天长》、《啊,朋友》……都是我最爱的歌。唱这些歌时我的太阳穴亢奋得嗡嗡直响,身体里总有个东西像要飘升起来,要在辉煌里死去一般。每次唱完都有许多人停下舞步来鼓掌。
歌舞厅里还有几个和我同样身份的年轻人,他们的职业很丰富:报社记者、电视台主持人、酒厂职工、卖服装的个体户。卖服装的那位,有点像师专那位教英语的歌星,面孔像个抹着厚厚奶油的面包。他们构成了一个小圈子,每天散了场还要去吃夜宵。我几乎从不参与他们,唱完歌就去检察院找老吴聊天弹吉他。
我一直幻想在歌舞厅发现一个适合做女朋友的人,她欣赏我的歌声和孤独的背影。但是没有,3年都没遇见一个。这就是幻想和现实的距离,也是歌唱离大多数人心脏的距离。只有老板娘偶尔来主动请我跳舞,她的眼睛在睫毛斑斓的阴影下闪烁着幽暗的火苗,我假装什么也没看见。
那几年的历练让我的歌唱水平达到了最高峰,县领导来工会视察,工会主席都要请我去演唱。在工会的活动中我认识了一个唱歌的高手,十几年没联系,我还记得他的名字是余建军。他是鄱阳师范赣剧班的学生,自小酷爱唱歌,还多次自费去上海音乐学院等地进修。他唱民族唱法的水平在县内绝对是第一名。虽然年龄比我小四五岁,一见面我们就走得很近。在歌唱技巧上,他可以做我的老师,但是在歌舞厅演唱时,他的人气还没我旺。他一直想给自己的未来唱出一条路,像他最爱讴歌的“小白杨”那样越长越高,但始终未能如愿。我离开鄱阳后打听他的情况,他似乎还待在县赣剧团拉二胡。他的一个女同学说:可能是身材太矮小妨碍了他成为真正的歌手。
许多年以后我越来越反感那些专唱民族唱法的歌唱家,包括郁钧剑、李双江、彭丽媛和宋祖英。我发现民族唱法和民歌绝对是两回事。在我心里,吴雁泽、关贵敏、戴玉强都是真正会唱民歌的人;而前面那些人只是会使用民族唱法的唱歌匠,他们大多是为主题晚会演出的,所唱的歌本身就是假大空,没有真实的灵魂,他们的演唱从来不能让我心动。他们的技术再完美,在我看来也只是在唱歌,而没有上生到歌唱的层面。吴雁泽唱《在那遥远的地方》时,我能感受到他的心是湿润的。我听过许多所谓的歌唱家唱《那就是我》,他们的演唱让我以为这是一首很矫情的歌,前两年听到戴玉强演绎这首歌,我发现这支歌被他从死亡中挽救回来了。西服革履的戴玉强唱到高潮处时,头发甩乱了,眼泪也从眼眶里甩落出来。
戴玉强的演唱让我想起余建军,他一直在学习用民族唱法唱民歌,但我想,像许多人一样,他并没有真正理解民歌。这或许是他没有唱出一条路来的主要原因。
1994年全县举办青年歌手大赛,由各个单位选送歌手。我以个人的名义参赛。预赛和复赛我的成绩排得较前,这使我产生胜券在握的错觉。决赛那天,还拿了票请妈妈和她的一个朋友去欣赏我的风采。孰料决赛前其他选手的单位出于对本单位声誉的维护,均出面和评委打招呼,那些原本名次比我落后许多的选手的分数全都比我更高了,在确认连前10名都没进时,我提前逃离了五一礼堂。这件事终止了我去大庭广众下演唱的习惯,也让我明白,一个业余的歌者,要在人群中保持歌唱的尊严其实很难。
1996年以后,卡拉OK厅像病毒一样在城市体内无节制繁殖。中国迎来了一个全民唱歌的热潮,唱歌几乎比打牌还流行了。大家聚在KTV包厢里,比谁唱的歌新,谁能唱出高不可攀的音。歌唱在民间变成了音高大比评。大多数人不知道,人的音高其实是天生的,中国男人的嗓音大多比较高和尖利。在中国,男高音满天飞,真正稀缺的是男中音和男低音。
离开鄱阳后,我辗转工作于上饶、广东、南昌一带,当编辑,写作,对歌唱的挚爱一天天被文字取代。有时也和同事、朋友们去歌厅玩,但心态越来越接近炫技和游戏,我似乎也是为了掌声才要唱的,每次都会在心里很低级地想:这年头怎么是个人都想吼几首歌?!得震他们一下。我怀着和时尚对抗的情绪委身于时尚的怀抱,离歌唱越来越远,离唱歌越来越近了。
近两年,又发现一些能让我灵魂出窍的歌:《灰姑娘》、《那些花儿》、《白桦林》。它们是流行音乐里的阴郁王子,每次遇到了心仪的观众,我就演唱这些歌曲。特别是《灰姑娘》,饱含了对平凡女性的尊重和怜爱,普通的女人都会被歌里的温暖情怀感动,就算是公主似的美女,在这首歌的旋律中,她的骄傲也会像冰激凌那样被歌者的深情一点点融化。除了歌词,我特别爱它用吉他和葫芦丝合奏的漫长前奏,置身在这种散发梦幻光彩的音乐里,我的身体又会一阵阵地颤栗发冷,大脑里又有什么东西要飘升起来。这时我知道,我不是在唱歌,我又在歌唱了。
2006年5月11日